使用 Clone 复制元素.
当页面的某部分重复出现时,例如持续两天的开放日活动日程,您可以克隆它,只修改不同的地方。当复本应紧跟原件时,Clone 比复制粘贴更方便:只需选择一次菜单,即使整个版块也会落到合适的位置。要在其他页面上复用版块,请改为将其存为模板。该视频将周六的日程变为周日的日程。
克隆版块
- 悬停在要重复的版块上,点击 More,即其控制栏上的三个点。
- 选择 Clone。复本出现在原件的正下方。
- 点击复本的标题,修改不同的地方。在视频中,Saturday 变为 Sunday。
- 点击文本之外以停止编辑。
- 点击 DXPR 工具栏上的 Save,保存页面。
行和元素的克隆方式相同,各自从其 More 菜单操作。内部的所有内容都会跟随:克隆的版块会带上其行、列和元素。
用键盘克隆
点击元素控制栏中的元素名称将其选中。然后按 Ctrl+D(在 Mac 上按 Cmd+D)。未选中任何内容时,该快捷键作用于指针下方的元素。只要 More 菜单提供 Clone,它就可用:除列和轮播幻灯片外的所有位置都适用。那些无法克隆,因此按键会传递到浏览器。
复本的落点
| 您克隆的内容 | 复本 |
|---|---|
| 版块 | 作为新版块落在下方 |
| 行 | 落在下方,位于同一版块或列中 |
| 元素 | 紧随其后,位于同一列或版块中 |
| 选项卡 | 成为下一个选项卡,标题相同,并打开 |
| 开关项,位于 Collapse panel | 落在下方并打开;其他开关关闭 |
| 列或轮播幻灯片 | 无法克隆 |
复本保留的内容
复本与原件的内容、设置和样式相同。有两点需要注意:
- HTML ID:原件保留其 HTML ID,因此指向它的链接仍然有效。复本及其内部的每个元素都会获得自己的 ID;若想链接到复本,请在其设置中输入一个 ID。
- A/B 测试变体:复本保留所有变体,并作为单独的测试运行。
您会看到的内容
复本紧跟原件,Save 上的圆点表示页面有未保存的更改。Editing History 面板将该步骤列为 Clone 及元素名称,例如 Clone Section。按 Ctrl+Z(在 Mac 上按 Cmd+Z)可撤销复本。
Clone 还会将元素放入构建器的剪贴板,替换您之前复制的内容。点击 Save 后,访问者即可看到复本。
如果您没有看到复本
- Ctrl+D 打开了浏览器的书签提示。没有选中任何元素,指针下方也没有元素,或该元素是列或轮播幻灯片(无法克隆)。请点击要重复的元素在其控制栏中的名称,或指向它,再按一次 Ctrl+D。
- 编辑文本时 Ctrl+D 打开了书签提示。光标在文本中时,按键会传递到浏览器。请点击文本之外,点击元素在其控制栏中的名称,再按一次 Ctrl+D。
- More 菜单中没有 Clone。列和轮播幻灯片无法克隆。要添加列,请点击行控制栏上的网格图标,选择列数更多的布局;请参阅添加行。要添加幻灯片,请点击轮播控制栏上的 Add slide。
- 只复制了一个元素,而不是整个版块。您打开的是版块内某元素的 More 菜单。请按 Ctrl+Z,悬停在版块的空白部分,直到其控制栏显示 Section,再重新克隆。
- Ctrl+V 粘贴的是克隆,而不是您复制的内容。Clone 已替换剪贴板中的复本。请在粘贴前重新复制该元素。